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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云科技法解释击中痛点,人脸识别领域不可为所欲为

2022-10-10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47 B2B商务网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脸识别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脸识别技术在诸多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的情况。7月28日,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脸识别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脸识别技术在诸多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的情况。7月28日,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
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导致公民合法权益受损的现象屡见不鲜。公众最关注的强制收集人脸信息、变相强制进行人脸识别、强迫使用“脸”门禁等人脸识别领域乱象,此次法都作出了明确解释——此类行为均属违法。
通过一次概括授权、与其他授权捆绑、“不同意就不提供服务”等不合理手段,变相强制收集和处理人脸信息,是公众在出行或使用App等日常生活行为中经常会遭遇的状况。对此,《规定》第2条和第4条明确,对于违反单独同意,或者强迫、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构成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法的解释已经非常清楚,商业平台如果以隐性条款、以拒绝服务来变相强制用户提供人脸信息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小区或公司采取“脸”门禁,迫使员工或住户提供人脸信息,也是近年来舆论关注的热点议题。对此,《规定》明确,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验证方式的,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简而言之,自愿提供和使用“脸”门禁没有问题,但住户或员工有权不提供自己的人脸信息。如果小区或公司将“脸”门禁作为选择并变相强制住户或员工提供人脸信息进行人脸识别,也是违法的。
法的司法解释非常清晰,为人脸信息的保护提供了法治底气。不过,司法解释更多是解决侵权行为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之后法官如何审如何判的问题,而大量滥用人脸识别、变相强制收集人脸信息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出现,却因各种成本及考量无法进入诉讼流程。况且,虽有多部法律涉及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条文,但目前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尚未有专门法律,许多具体问题都难以做到严格的“有法可依”。因此,人脸信息的保护与对人脸识别领域的监管,仍需要更全面及完善的法律法规与社会监督。
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人脸识别领域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年5月,法作出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针对App个人信息安全乱象,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曾于年联合发布《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对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以及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等情况作出了清晰明确的定义。年10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草案对个人信息范围作出了清晰界定,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系列规则,明确了知情同意在个人信息保护的不同使用场景中的具体表现。
正如《规定》所说,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中的生物识别信息,是生物识别信息中社交属性、最易采集的个人信息,具有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甚至还可能威胁公共安全。人脸识别领域不可为所欲为,法的司法解释细致精确,但要让公民人脸信息得到保护,还需要更全面法律法规的加持。svserve.com svser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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