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一体化是什么?许多幼教同仁对于托幼一体化都有着不同的理解,是幼儿园与托育机构统一的建设规划,还是托育和幼儿园统一管理主体和管理模式?
早在2019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前,已有半数以上幼儿园开设有2-3岁托班。
2020年9月,上海发布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要求到2022年,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50%。
2021年4月,武汉市婴幼儿照护协会主办的行业论坛上,也明确提到未来3年,武汉市将有50%公办园开设托育服务。
婴幼儿家庭选择托育机构优先考虑因素中,除开安全保障、服务质量、服务收费这三项最基本的条件外,第四项考虑的就是交通便利,结合婴幼儿就近入托的需要,对于只为0-3岁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布局不能太过分散,因此在被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近三十万所幼儿园中开设托育服务将成为趋势。
婴幼儿0-3岁和3-6岁的发展过程应该是相对完整的,从婴幼儿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结合《上海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和《3-6岁儿童学与发展指南》来分析,0-6岁婴幼儿是从0-1岁,再从1-2岁、2-3岁、3-4岁逐龄发展的,如果我们将《上海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中31-36个月龄段的感知与运动发展目标和《3-6岁儿童学与发展指南》中3-4岁动作发展和手的动作灵活协调目标对照(见下表),不难看出,0-3岁和3-6岁教养内容无法机械分割,更应该着重研究托幼一体化的教养内容,0-6岁婴幼儿健康成长需求更深入、更具体,需要研究更系统的契合婴幼儿身心的发展模式和目标,需要合理的教养内容和进程,使婴幼儿在每个阶段都能够从内心接受发展相适应的教养方式,真正做到0-3岁和3-6岁自然衔接与过渡,实现0-6岁托幼一体化发展目标,促进婴幼儿的健康科学成长。